REACH 法规中物品的责任和义务
REACH 法规中物品的责任和义务
◆ 若产品中含有有意释放物质,且该物质年出口量大于1 吨,需要进行注册。
◆ 若产品中不含有意释放物质:
1.若产品中含有高关注物质(即SVHC),并且含量小于0.1%,无需通报和主动进行资讯传递,但是如果进口商或消费者要求有义务提供相关资讯;
2. 若产品中含有SVHC,并且含量大于0.1%,同时年出口量小于1 吨,必须向下游进口商进行告知和相关资讯传递,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档说明;
3. 若产品含有SVHC,并且含量大于0.1%,同时年出口量大于1 吨,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工作;
4.应消费者要求,物品的所有供应商应该收到请求的45 天内,提供给消费者其可获取的充足资讯,以使物品安全使用。这些资讯至少包括物质的名称。
reach检测项目2019年1月15日,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通知,新增第20批共6项物质为高度关注物质,其中包括了四种多环芳香烃物质和一种苯酚物质,另外一种物质也因其内分泌干扰特性被收入,SVHC清单正式更新为219项。
注:目前欧盟REACH SVHC已更新到219项。
◆ 限制物质
即REACH 法规附件17,是对某些危险物质、配製品和物品製造、投放市场和使用的限制,是物品除SVHC 以外的重要工作内容,2009 年6 月1 日欧盟关于限制物质旧的监管条例76/769/EEC 指令废除,所有相关条例被归入REACH 法规统一执行。任何物质,不管是其本身或含在配製品、物品中,只要该物质的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不可接受的风险,都必须在欧盟范围内进行限制,对于限制含量,附件17中有明确规定。
上述就是为你介绍的有关REACH 法规中物品的责任和义务的内容,对此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,欢迎前来咨询我们网站,我们会有技术人员为你讲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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